疯王的台阶(存稿完结待修)_我和坦桑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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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坦桑格 (第2/4页)

有什么打算,莱底希?”

    “像计划的那样去找威尔玛,”我说,“你呢?雷纳要站在哪边?”“王上这边,我们宣誓过。”他说,大概想起南境和我也一定立下过誓言,而今却违背,揉揉太阳xue,“总之战场见。”“嗯,战场上见。”我说。

    “我从前非常喜欢你。”约丹斯·雷纳把马绳交给我,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他忽然不好意思地挡住脸,哈哈直笑:“我在说什么,好像我现在就不喜欢你了似的;事实是我比那时候还要喜欢你,只是羞于说出口。”

    “你想要答复,还是单纯的告别?”我问。“只是告别,但不那么单纯,”约丹斯放下手,“从小我就觉得你是个有主意的,做什么都对,今天还这么想。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同意牵涉其中,甚至极有可能是你提议的,但别回头,莱底希。”

    他的确在和我道别。

    “谢谢,但我时常做错事——可能错得彻底,”顾虑到追兵,我一边上马一边说,尽可能节约出时间,“包括这次。威尔玛有别的考虑,但我想发动战争仅仅是出于私心。”

    约丹斯反驳我:“战争从来都只是出于私心。”

    “许多人会死,所以不要半途而废。”他挥挥手。

    我对他真心实意地笑笑:“我知道了。再见约丹斯。”

    我在银月湖畔与南境会合,向威尔玛宣誓效忠,在爵士和学士们的帮助下接管了部分军队的指挥权。我生于战前,但由于生长环境,几乎只有对和平时代的记忆,不过就像母亲说的,我具有某种天赋。我的手段并不总是正大光明,但相比蓄意让自己人作出牺牲以少搏多,我更喜欢研究改善兵器和地形,找出我方压敌对一头的方法。于是南境愈加爱我,对面就是恨得我咬牙,也不得不承认我值得被人爱着。我胜率很高,鲜少胶着,但这是暂时的,我至今没有正面碰上坦桑格率领的军队。我的手段是他教的,从与他们交手过的人那里听来,他跟我有着相似的路数,但一旦遇到来不及改良兵器、或情报不足的时候,他是很愿意牺牲一部分人、以此将我们的人引进陷阱之中的。我也没能撞上约丹斯·雷纳。坦桑格将他派往别的战区,可能知道他打不过我,可能纯粹不乐意我们碰面。不过我因此松了口气。

    我不想遇上坦桑格,心情就和七八岁到十四岁之间的时候一样。但也像那天一样,我还是忍不住去找了他,不是在战场上。他让马在溪流里喝水,周围里里外外地全是爵士和护卫。我坐在马上远远看着他,他似乎有所感应,朝这边看来,比斥候更早发现我。坦桑格掬起溪水擦把脸,我见他身边的爵士说了什么,护卫一手按上弓箭袋。他摇摇头,跨上马背,将他们落在身后。我俩一前一后骑着马,都清楚自家哪里没有部署,拣了无人的地方去。

    “我又开始和别人睡觉了,”坦桑格说,“靠这个令一些人对我死心塌地。”

    “嗯。”我简短回应。

    他说:“你不会真他妈信吧?”“当然没有,”我说,“你应该永远不会主动回去那个时候。”他问:“你呢?几时回来?”

    “战争结束的时候。”我说。他眯起眼:“你要做什么?还有效忠威尔玛·塔林是什么鬼?……我真想杀了你。”

    “要杀你早就杀了,诗人堡里,”我说,“我来就想找你说这个,结束前可别死了。”他重复道:“真想杀了你!”

    我们一前一后,将马骑得很慢。从一座天然桥底下穿过时,我确信没人看得见,停下等他。我们还坐在马上,上身却倾斜,勉强让嘴唇挨在了一起,等出了桥洞,还是我前他后,拉开一段距离。“南境人该怎么想,假如看到这一幕?”他遮掩不住的笑意,不知是嘲弄还是高兴,“他们所爱着的你,还跟我搞在一起,让我有种报复的快感,该死的南境人。”我故意问:“那你不是一样?跟我搞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他但笑不答。

    “那条捆脖子的狗链,”他说,“放在那里是想要还给我?你怎么敢的?”

    “给你做个念想?新的我戴着呢。”我说。坦桑格听完像是生气,又没真的生气:“我给你一条新的,你却想要靠旧物拴住我。”我对他的挑衅置若罔闻,转头冲他暧昧地笑笑:“陛下,此刻乳环还在戴吗?你一边协调军队,一边在战袍底下摩擦rutou?还有jiba……真难想象漫漫长夜你要怎么消遣过去。”他冷冷地说:“你既这么关心,不如今晚摸进营帐cao我,反正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了。”

    我们又一起骑了一段,不急不缓的。坦桑格的弓箭手追上了我们。张开弓箭的一刹那,我握短缰绳,夹击马肚。马带着我轻捷跑开,几支箭矢落在我们身后的地上。

    我向威尔玛和爵士们保证,我把调情和工作分得很开。坦桑格那边不少人看见我们,所以风言风语马上传了过来,甚至对面有人直接写信,说我把策略透露给坦桑格。

    威尔玛知道我想做什么,不怎么在意,不过他罚了我一顿,以此安定军心,并且在我的建议下罚得很重。我对暗处的探子裸露鲜血淋漓的后背。他将告诉我的恋人,而这个恋人,本来以他的性情,就不会干等到战争结束,会想要在任何时候生擒我或者加速战争进程。我说过,坦桑格很聪明,并且在许多时候很能忍耐,但有时他耐性同样很差。假使他的意图是擒住我或者尽早结束战争,以此作考虑,战术会变得局限,我们更容易应对。但他也很可能猜到我们这个打算,反过来将死我们。对于坦桑格我一直在赌,赌他对我的爱,赌输了多少有点不是滋味,赌赢了心情更糟糕。坦桑格有时似乎抛弃了那些东西,这时候他聪敏狠厉,常能出奇制胜,但我多数时候是赌赢了的,并赢到了最后。

    擒住坦桑格的不是我或威尔玛,而是理查·拜因。他并不恨坦桑格,甚至记得他许多好处、许多忍让,还有我之前说的话。所以他对和我们联合颇为踌躇,直到威尔玛迎娶了他的女儿、当过一段时间考尔什夫人的伊莲娜·拜因。连我也不知道威尔玛什么时候挖的墙角,不过不管是劝说考尔什侯爵和伊莲娜离婚、还是令她对他一见钟情,威尔玛都能轻松做到;那可能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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