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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2/2页)
,我带着它们拜访了我的朋友,阿曼德,一位编辑,他是个不太爱运动的中年男人,眉毛浓密,有两撮俏皮的小胡子。目前坐在椅子上,早些刚结束与出版商的对话。 “我昨天有了些新的想法。” 他像是有些意外似的挑了挑右侧眉梢,从我手上拿过纸张,先是紧紧皱着眉,然后松开,然后又皱起了眉。 “嗯……我几乎以为你要改行写爱情了,”他捻了捻胡子,从身侧拿出一张报纸丢在茶几上,“开膛手的故事最近总放在版头,读者就爱看这些,毕竟在布莱顿这种小地方,哼。除了法院的绞刑架外,也没有什么乐子可找。”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报纸,上面赫然印着红衣女人的图片,但她的美被黑白两色模糊了,谁也不知道她有多么鲜艳。除了我,还有那个开膛手。我又粗略地读了一下报纸的内容,她的名字不叫斯嘉丽,也没有提到她住在哪里,更没有提到那双漂亮高跟鞋。 “你觉得有戏吗?”我抿着嘴,不想表现得太激动。 我的朋友将报纸卷起来,用力拿它在我肩上戳了戳,“加油写,争取趁风头过去前登上杂志。” 我的灵感只持续了两三天,剩余的时间我只能在家中冥思苦想,只因我在写完斯嘉丽的故事后想不到还会发生什么了。老天,我从不擅长写女人,除了我妈还有杀猪匠的老婆以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女人同我说过话了。更何况是像斯嘉丽那样,年轻鲜活的姑娘,怎么会与一个阴沉瘦削的人有共同话题。 我躺在沙发上,凝视着翻皮的墙纸,其上金色的,随着火光流淌的,假装华贵的花纹。这间屋子窄而破旧,普鲁士蓝的地毯上甚至还粘着前天留下的曲奇碎屑。比起灵感的源泉,不如说是细菌的培养皿。 我闭上眼睛,天要黑了,又到了这一刻,我想,耳后传来一个声音。 “我要杀了我自己。” 像一个悬挂在身后的灵魂那样,告诉我,我要杀了我自己。 我叹了口气,坐起来,穿上衣服出门去。 教堂的轮廓在冷光中逐渐显现出来,雕像影影绰绰,如同石像鬼匍匐在穹顶上。 有液体从右边的鼻孔中滑落,我忍不住去擦,冬天实在太冷了,我的手都冻得僵直。路边乞丐还躺着,裹着被褥,也不知是否还活着。 在这臭味都会凝固的地方,这样的夜里,竟还有店开着,隔着雾气亮着灯,或许现在是布莱顿这个世纪以来最繁华的年代。 圣人的雕像还屹立在广场中央,与黑暗融成一体,或许它感受不到孤独,因为那正是它自己的一部分。我看见街上的横幅,字形扭曲,但足以供读书人辨识,见到是与市长有关,我就没再读下去。 云层斑驳着,被月色照成大理石的模样。我远远看见四个年轻人,大约是混混,怪笑着唱歌,只有他们自己能听懂的歌。捡起地上的碎纸扬在天上。 这些天已经没有女孩敢夜里出门了,就连站街女都不得不早早回家,除了有些实在吃不上饭的,家中有孩子要养的,才硬着头皮拉客。 我并不担心自己会被盯上,在里,“我”是一名侦探,但事实上我与此案毫无关系。最多只是与斯嘉丽有一面之缘而已。 我站在小巷里,远远看着那群年轻混混与那些艳丽女子交谈。 我最喜欢金发的那个,她穿着黑色裙子,披着大衣,在这么冷的天仍然光着腿,见到年轻混混走近就把衣服拉得更开些。 她的腰很细,在空荡荡的裙身中晃动,光滑布料反着路灯的光,像一条蛇。 我看不清她的面孔,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姑且叫她斯嘉丽吧。 混混带走了两个她的同伴,她虽笑着,但街上只剩下她和另外一个棕发女人了。 我猜她多少会有些害怕,也有些想和她说说话,但我付不起两个人的钱。才伸出一半的皮鞋只能又默默缩回阴影里。 斯嘉丽又遇到了那个绅士,但这次不同,这次是在她工作的时候。她很少提起自己是做什么的,尽管她早就抛下了什么光彩不光彩的念头,她需要钱,她不爱劳作,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一样,至少她在看到他停留在这条街上时是不乐意的。 但与其看别的姑娘赚走他的钱,不如自己来。 “没看出来,你还需要来这里。” 男人笑了笑,脸上尴尬的色彩显而易见,这反倒让斯嘉丽心里有些雀跃。 “和你想的不同,你瞧,我是一名侦探,是来帮你们的。”男人尽可能压低了声音,“你也知道这几天的事吧,他越来越嚣张了,那个开膛手。” 斯嘉丽闻言,把大衣拉紧了些,顺便为自己点了根烟。“是啊,前些天露西死在家门口,肠子流了一地。我猜他是个恶毒的嫖客,尽瞧不起我们,甚至再有些无名无姓的女孩,死了连条子也不知道。” 侦探皱了皱眉,像是没那么欢迎烟味一样,他退了一步,然后说:“有没有想过他是因为在你们身上看见了他想要的?我是说,凶手选择不同的方式夺去性命,这正预示着他们拥有着不同的灵魂。至于他,会不会更多的是欣赏……?” 斯嘉丽看着他,像看一个疯子,亦或者一个变态。 “美?”她对此嗤之以鼻,以吐出一个烟圈的形式冷哼,“谁他妈需要这样的欣赏方式。” 穿长风衣的男人还要再说什么,但斯嘉丽已经偏过头去,只留给他一个冷硬的下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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