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蛋叔叔求放过_Cater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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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r13 (第1/3页)

    虽然我和前男友重逢了,还有前男友的现nV友重逢了,可是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因为我软弱又胆小,话没说几句我就逃跑了,我们也没有给彼此留下联系方式。

    虽然我还有常新的手机号,但那是他高中时候用的号码,我估计他也早不用了。

    所以,我以为我们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交集,就算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就算能,但也不一定愿意,他们的出现只不过是我平静生活中的一个小小cHa曲,就像一粒小水滴砸进池塘里,短暂的波澜过后,万物终归平静。

    可我像这样,刘飞扬却不一定,我实在低估了他的好奇心。知道我们认识,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而知道我曾经和常新是恋Ai关系,他更是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周五上午,我正坐在教室里听着台上的老教授滔滔不绝,我的手机叮咚一响,刘飞扬的信息就飞了过来。

    ——下午请你吃饭,想跟你聊聊天,西门外面的大排档见!

    ——可我下午要回家了。

    ——吃完我送你回家,一条龙服务。?

    他的消息后头还跟着一个龇牙咧嘴的h豆笑脸,有点儿欠揍。

    我根本没多想就答应了,以为刘飞扬是闲得发慌纯粹想找个人侃侃天侃侃地,毕竟他这个人就是思维跳脱,天南海北什么都能跟人聊,结果等我在被烧烤和砂锅粥香气包围的大排档坐下以后,才发现他的真实目的。

    “能和我聊聊你们俩的事儿吗?纯粹好奇。”他的眼睛亮晶晶的。

    我试图蒙混过关,毫不客气地拿起一串烤茄子大嚼特嚼,口齿不清地说:“我俩?谁啊。”

    这烤茄子上面抹了太多辣椒面了,好辣,我忍不住用手轻轻往脸上扇风。

    他转头啧了一声,似乎对我这种垂Si挣扎很不屑,弯起手指用指骨敲了敲桌面,“你和常新啊。”

    “我知道你那天回家不是要写论文。”

    一提到常新,我的心脏里头总有那么一小块地方要揪痛起来,我想放自己一马,假装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轻轻白了他一眼,“大男人能不能别那么八卦,个人yingsi,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八卦,就是纯粹好奇而已,我发誓,”他说着,还煞有介事地跟我竖起了四根指头,然后又轻轻x1了一口气,像鼓足勇气那般,“我就是好奇……像你这样的nV生,是怎么跟常新走到一块儿的。”

    看吧,我当初的选择果然是没错的,就算过了这么多年,谁看我都还是和常新不够般配,可我不想谈,只好转移话题:“那你怎么不跟我说说,你怎么认识常新的?”

    “能因为什么啊,就是当时大家伙儿凑在一块打篮球认识的,聊了几句觉得还挺聊得来,就叫来一起聚会了,谁知道居然冤家路窄,让你们两个人碰上了。”

    “你也知道是冤家,”我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低着头用手指玩着一张纸巾,学校门口的饭店总是很抠门,提供的纸巾也总是最劣质的那种,薄如蝉翼,一撕就烂,“分手了,就不想再提了呗。”

    刘飞扬没有料到我会这么直白,被呛得猛咳了一下,我没抬头看他都能想象出来他脸上是怎样的表情,毕竟,他虽然喜欢开玩笑,也没想到我会丝毫不加修饰地提起自己的情伤,而且说的大义凛然,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只留给了我长久的沉默。

    我们两个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又双双开始往嘴巴里塞东西,沉闷地咀嚼着,明明彼此都不饿,可还是非要吃点什么,好让自己显得没那么手足无措。啃到最后一根辣翅的时候,我终于觉得自己的嗓子眼堵得慌,必须要说点什么,不然不吐不快。

    我猛灌了一口冰柠檬汁,企图抚平心里那一GU焦躁不安的热意,拼尽全力对刘飞扬露出一个最灿烂的笑容:

    “我跟常新是高中的时候在一起的。”

    我跟常新是在高二那年在一起的,在一起的时间,具T到日期,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是九月二十三日,刚开学以后的不久。

    虽然我们高二才在一起,可是我们高一开学的第一天就在一个班里了,后来高一下学期进行文理科分班,我跟他又被分到了一个班里去,而且是全校唯一一个实验班,可以说我们几乎是陪伴彼此走过了高中生涯。可是在高一到高二的那一整年中,我跟他几乎没有怎么说过话。

    一开始我也并没有想着要认识他,因为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在心里自动判定,他不是应该出现在我生活圈子里的人,也就被我划分到了交往范围之外。我在高一下学期当上了英语课代表,除了偶尔找他要作业,或者偶尔他找我提前要试卷,我们没有交谈过,有时候在走廊上打水碰见了,我也倾向于选择把目光躲开,我们两个几乎形同陌路。

    常新很耀眼,而我很黯淡。

    常新一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就是典型的那种校园偶像剧里的校草学长,偶像得让人感到有点儿虚幻,瘦瘦高高的衣架子一枚,能把配sE有点丑丑的校服穿得笔挺又板正,皮肤很白,在其他男生脸上都开始雨后春笋一样冒痘痘的时候,他的脸颊永远都gg净净,笑起来嘴角旁边会有一个梨涡,眼睛是杏圆的,直视着人的时候总让人心跳忍不住砰砰加速。

    跟他在一起以后,有一次他请我吃冰淇淋,我俩坐在常新家小区门口的长椅上,我一边T1aN着凉丝丝的冰淇淋一边偷偷打量他,心里的滋味也像这冰淇淋一样,甜得直冒粉红泡泡,于是我忍不住就对他说了傻话。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你会叫常新了。”

    “为什么?”他的眼睛笑成了两弯月牙。

    “因为你的脸长得很帅,让人常看常新,怎么都看不腻。”我都不知道自己以前居然能说出这么弱智的话。

    好吧,我承认,常新就是我们班的班草,我也是个俗人,我跟他在一起,就是馋他帅,外加人好。

    就连他这个人的日常生活也像一部完美的偶像剧,仿佛跟人间烟火隔了一层屏障。常新的家世很好,母亲是牙医,父亲是骨g教师,实打实的高知家庭,他也遗传了爸妈的高智商,成绩很优秀,跟我这种苦读出来的好学生不一样,他成绩好纯粹就是因为聪明,课间他永远都不会坐在座位上,不是在走廊上和他的好兄弟们一起聊天,就是跑下去打球。但等到月考成绩出来了,我们两个照样永远在成绩单上榜一榜二的位置打架,这次是我,下次是他,下下次也许还是他。有些人就是这样聪明得让人感到气愤,你兢兢业业学了一个学期,成绩还不如他考前随便翻翻书要来的好。

    他在学校的受欢迎程度也和他的成绩成正b,无论什么时候,他的座位边总会围绕着很多人,他在nV生中人气很高,是很多人的暗恋对象。原本这样的男生应该是很容易招来别的男生的嫉妒的,因为他完美得让人感到不真实,可他偏偏在男生里头也如鱼得水,和谁都能打交道,课间他和一帮男生一起下楼打球的时候,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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