嬲主是个无性恋_22、小狼狗长成了狂犬,无意间的桃花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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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小狼狗长成了狂犬,无意间的桃花债 (第2/3页)

不一样的。

    唯有这个人,唯有叶冉,他不想被他讨厌。

    辛夷不知道自己露出了怎样僵硬的笑容,用平生最温和的语气叫他的名字:“叶冉……”

    十三年了。

    真是太久了啊,久到他已经面目全非。

    叶冉的神色平静如水,毫无波澜。他看着眼熟的越王隔着女装和面纱,一口叫出自己的名字,不承认也不反驳,默默地回忆为何会觉得眼熟。

    陆秀笑吟吟地道:“大王也像阆中君一样分不清男女吗?”

    “蜀国阆中君孟羽,初见尚书令,惊为天人,当场求亲,惨遭拒绝”的事,已经传遍越国,沦为笑谈。

    越国与魏国隔江而治,人杰地灵,自古繁华,本没有将魏国放在眼里。以前越人嫌魏人粗鲁好斗,越国君臣也看不上魏王商贾之后、军旅出身,觉得他只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成不了大器。

    直到山阴叶氏的叶冉投奔了魏王,然后跟捅了马蜂窝一样,无数的贤才飞出了越国,跟着叶冉跑到了魏国。

    清河崔氏的崔钟磬,金陵王氏的王修齐,吴郡陆氏的陆章……这些世家都不提了,单说会稽学宫,每年出师的学生们几乎全投奔叶冉去了!

    真是欺人太甚!

    越人眼看着魏国越来越强盛,西驱匈奴,北灭乌桓,架空天子,踏破楚国,俨然雄踞天下,剑指吴越。曾经瞧不起的魏国,已经成了悬在他们头顶的利剑,随时可能落下。

    于是越人对叶冉的态度,也越来越矛盾复杂。

    关于叶冉的所有消息,都会跟插了翅膀一样,飞得很快。

    “阆中君求亲”的事也不例外。

    在座的人都知道这回事,一听陆秀这话便都笑了起来。

    越王这才发现,眼前的人显然是个姑娘家,还是个气度卓然、冰清玉洁的美人。

    居然认错了?

    怎么可能?虽然看不清脸,但他绝不会认错叶冉的眼睛!

    越王猝然出手,叶冉只觉眼前一花,辛夷已来到了他面前,洁白的面纱缓缓飘落。

    众人纷纷屏住呼吸。

    山长的麈尾不慎磕到桌案,发出“当”的一声脆响。身为陆秀和叶冉的老师,前几天刚收到叶冉来信的山长,立刻搞清楚了前因后果。

    稳重的师长自然要为学生们收尾。“原来是岚儿来了。”他若无其事地笑,“难怪大王会认错,这是筠卿的双生meimei,叶岚。”

    辛夷惊道:“他哪来的meimei,我怎么没听说过?”

    山长从从容容:“岚儿先天不足,自幼便入了道门,鲜少入世。别说大王没有听说过,便是老夫,也是听春山兄叶临亲口所言,才得知此事的。大王若是不信,可以派人去山阴打听。”

    打听的结果也是一样的。这是很多年前,叶冉的父母在忐忑中为他所留的退路。

    “我当然会派人去问的。”辛夷的脸色倏然冷淡下来,狂喜从眼中消失,却又做出一副“和颜悦色”样说,“坐下,与寡人一起用膳。”

    好好的邀请,说的像是命令。

    叶冉低头咳了几声,道:“多谢大王。”他声音涩哑,孱弱无力,好似尘封已久的琴弦,失去了原本和美的音色。听得人心中一颤,怜惜之情油然而生。

    声音也不一样。辛夷怅然若失,黑着一张脸回到正中间的座位上。

    学宫的这个厅堂摆了两排桌案,常常用来宴饮作文,那个位置本是属于山长的。现在山长挪到了左下第一个位置。

    ——那又是叶冉一贯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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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捡起可怜的面纱,安静地坐到了山长的下首,——和陆秀相邻。

    他肤色苍白如雪,眉目如画,风姿清皎若月下昙花,高雅如云间仙鹤。举手投足间,毫无烟火气息,仿佛谪仙。

    众人不自觉地放柔了声音,说话时有意无意地偷觑叶冉的反应,连坐姿都端正了几分。

    叶冉仿佛毫无所觉,只专心地品尝桌案上的瓜果。越王来的仓促,庖厨正在准备丰盛的午饭。在此之前,每个人的桌子上,总不能空着。

    樱桃的季节早已经过了,桃子杏子李子正是时候。圆溜溜、水灵灵的,摆在白瓷盘子里,看着赏心悦目,令人口舌生津。

    叶冉刚拿起一个黄澄澄的杏子,就听越王质疑道:“既是入道修行,怎么这副打扮?”

    玉白的手顿了顿,神色愈发淡漠。“入道与否,与衣着何干?大王未免太拘泥了。”

    生病加下雨,再加女装见客,火气大一点也是人之常情吧?

    越王被怼,反而愣了:“有意思。说我拘泥的,你还是第一个。”他略过这个话题,转而又道,“寡人时常听说,山阴叶氏,累世书香,连侍女都能背《诗》。族学之中,更是男女同室。既如此,身为叶冉的meimei,必然也是个才女了?”

    叶冉低咳两声,道:“龙生九子,尚且各有不同,兄妹之间又何必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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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你们生的如此相似,简直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叶冉博闻强识,书法一绝,不知姑娘你的字如何?寡人很想开开眼界。”

    叶冉心塞地放下了杏子。这越王是跟他有仇吗,专门和他过不去?

    在魏国当官的越人多了去了,又不是他一个。

    他低着头,貌似谦恭:“拙劣之笔不敢贻笑大方。”

    越王不耐烦地摆摆手:“寡人让你写你就写,哪那么多废话。”

    众人:“……”

    对着这样一张脸,还能说出这样的话,难怪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

    陆秀殷勤地帮叶冉收拾了桌案,搬走了几盘水果,摆上笔墨纸砚。借着铺纸磨墨的时候,悄悄咬耳朵:“不会露馅吧?”

    越王见他们贴得这么近,心里很有意见:两个姑娘家,大庭广众,搂搂抱抱,成何体统?

    乌黑的墨汁在砚台上化开,润泽细腻,馨香四逸。叶冉挽起碍事的袖子,露出一段象牙白的手腕,纤长的手指握住笔身,蘸满墨汁,落笔如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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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姿态从容雅致,行云流水,仿佛活生生的仕女图。

    越王走到叶冉身边,陆秀识相地退后,把位置让给他。越王紧紧地盯着白纸黑字,眉头逐渐收紧。

    “你的字怎么写成这个鬼样子?”

    陆秀瞪大眼睛,愤愤不平:听听这是人话吗?这明显是书圣的飞白体,又飘逸又秀美,怎么到他嘴里就成“鬼样子”了?

    山长也坐不住了,忍不住踱过来看看,状似不经意地道:“大王何出此言?”这不写的挺好的吗?

    “柔媚有余,端方不足,蒲草杨柳,毫无风骨!”

    不是,你跟蒲草杨柳要什么风骨?陆秀满头问号。

    山长看了又看,不由替学生辩解了一句:“王右丞之飞白,譬如河畔美人,风致楚楚,婀娜多姿,并不以端方见长。”

    非要拿飘逸的杨柳和挺拔的竹子比风骨,这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吗?

    越王双臂抱胸,刻薄地挑剔道:“比你哥哥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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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秀:啥?刚才说叶冉字不怎么样的是谁?!

    山长疑惑地问出了众人都想问的问题:“大王与筠卿好像很熟?”

    “不熟。只见过几面而已。”

    越王嘴上这么干巴巴说着,但脸上却流露出截然相反的表情,混合着细微的怀念和怅惘。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叶冉写完了这十六个字,终于想起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越王了。

    那年他刚满十六岁,还在会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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