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书接上文)_第八章 偏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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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偏差 (第2/2页)

 她相信,宋清言会说到做到。

    僵持之中,谢锦夕卸下了要离开的所有力气,认命地闭上了双眼。

    “好,我不走。”谢锦夕再次睁眼,直视对方,“但你应该知道,你没有权利囚禁我,这是犯法的。”

    “这样吧,你先说说你的条件,如果你能将这件事永远瞒下去,我……我可以答应你的所有条件。”

    宋清言没有动作,依旧压在谢锦夕身上,就着刚刚的姿势在耳边轻轻吹气。

    “简单,我们做炮友吧,随叫随到的那一种,哦,不过是单方面的。简单粗暴点说,就是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我想做,你都不能拒绝。”

    “你愿意么。”

    魔鬼喜欢呢喃细语,诱惑心中有杂念的过路人。谢锦夕觉得现在伏在她身上的就是这么一个魔鬼。

    可惜她没有办法拒绝魔鬼。

    她移开了直视魔鬼的视线,没有说话。

    过了许久许久,她才从被挤压的嗓子里找回自己的声音:“我答应你,但你也要说到做到。”

    将我们之间的关系瞒住,不告诉任何人。

    宋清言轻笑一声,放开了谢锦夕:“那是自然。”

    “我做了早餐,要吃一些么?”

    刚刚还剑拔弩张的气氛在一瞬间得到缓和,宋清言又恢复到谢锦夕最初见到的那个样子,随意而松弛,仿佛什么事情都不会被她放在心上。

    可她的心境却大不同了,因为她知道宋清言根本就不像表面上看起来会是一个什么也不在乎的人,而是一只精打细算狩猎的野豹,要不然她不会轻易识破她的伪装。

    总感觉她们好像应该许久之前就已经认识了。

    那么,我所认为的初遇,是不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重逢呢?

    谢锦夕看着餐桌上几乎全部都是自己爱吃的菜,心中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

    她接下来需要做的,是要去验证自己的猜测,以及在自己过去的二十九年人生中,找寻一个在她的印象里好似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人的痕迹。

    对于谢锦夕来说,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自她情感开窍之始,她的一切都跟程欢有关,而好巧不巧,她尚未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时,她与程欢又是别人眼里一起长大的亲密无间的青梅青梅。

    这么一个几乎霸占了她所有回忆的人,怎么说不要她就不要了呢。

    谢锦夕痛苦地抓了抓头发,面前是一杯已经放凉的美式,手机在旁边还没有息屏,上面显示着微信聊天列表,全部都是一些除了当时一起读书才偶尔说说话后来再也没有联系的同学朋友。她不得不去试着联系他们,而他们无一例外表示出惊讶,不过还是很耐心地给她提供了一些回忆材料,但她跟他们的聊天的末尾无一例外都是程欢。

    “不用谢不用谢,这是应该的。哎,不过,为什么你不问问程欢美女啊,我记得你们两个关系可好啦。”

    聊天列表除了一些必要的置顶群之外最顶层的聊天框是跟她高中三年的班长的,她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十分热情又很有活力的女生,一直都很有领导才能而且热衷于帮助同学,再加上缘分使然两个人难得高中同班三年,算得上是普通朋友,只不过很少聊私事罢了。而她也是这么说的。

    谢锦夕又想起学生时代的程欢。在她的印象中,程欢就没有丑的时候,从小学钢琴让她拥有高贵如同天鹅般的气质,而明艳动人的长相加上良好的成绩让她从来都不缺乏追求者。身边有很多女生都会嫉妒她,甚至在背后说程欢的坏话,在程欢偶尔失利时肆意嘲笑,但却丝毫不影响程欢的自信优雅。

    而那些时候的她像追随在天鹅旁边的丑小鸭,哦,不,应该说是疯狗,明明程欢毫不在乎,但她每一次都能精准地回怼那些充满恶意的言语与眼光,像一条疯狗一样噬咬那些坏人,然后再用崇拜的眼神在程欢身边求夸奖。

    没错,就像狗对主人一样。

    所以当她做那个青春期里春色旖旎的梦,梦醒之后才发现梦中的主角全都是程欢时,她就知道她这一辈子怕是会完完全全栽到程欢手里。

    事实也完全如此。她对程欢比以前要更加好了,几乎达到了有求必应的程度。而她的春梦却越做越频繁。梦里的程欢魅惑似海妖,吸引着她一次又一次去舔舐柔软的阴部,吸引着她在半梦半醒间偷偷地将手指放在逼里轻轻地抽插,在大脑中疯狂想象那是程欢的手在亵玩她的下体。

    可在她不确认程欢是否会喜欢女生之前,她是一点儿风声都不敢透漏的。她害怕程欢如果知道自己的龌龊她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能以朋友的名义跟她形影不离,已经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所以在高中毕业聚会时,在大家即将去往世界各地好聚好散时,在一群人也不管有没有成年都三三两两地围坐在一起灌酒时,在大家都醉意朦胧只有路边昏黄的灯映照着逝去的青春时,程欢借着影子的遮掩偷偷在她耳边轻轻吹气:“你喜欢女生,是不是。”

    她酒醒了一半。

    程欢继续道:“真巧,我也是。”

    她酒全醒了。

    她哆哆嗦嗦地扶起喝到有点头晕的程欢,心中的鼓声要把胸腔震碎。

    “你喝醉了阿欢……”

    程欢罕见地抓住她的手,继续凑到她的左耳边,说出了谢锦夕所认为的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

    “我们都喜欢女生,所以,我们要不要试一试啊?”

    谢锦夕如今再回想起当初,才发现自己的记忆是真的出现了偏差。

    她记得的那句话是“我好像有点喜欢你,所以我们要不要试一试”。

    原来不是啊。

    原来谢锦夕十七岁那年的生日礼物并不是她所以为的“喜欢你”,而是“我们都喜欢女生”这么一句听起来有些冰冷的话。

    程欢从来都没有说过喜欢谢锦夕,从一开始就没有,一直以来都没有。

    如果谢锦夕不是那个待在她身边待了最久而永远都不会逆着她的意的人,会不会要“试一试”的也可以是别人?

    那谢锦夕或许就不会用十二年的青春为自己造一座没有门的暗黑牢笼,连扇窗也没有给自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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