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倒拔垂杨柳[GB/四爱/穿书]_一 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s之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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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s之徒 (第1/2页)

    我穿成了修仙文里的第一美人女配。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美了。

    身娇体柔,弱柳扶风。

    已严重影响到我打人。

    这让我京城第一女打手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所以——

    李好奘,是我给自己的新名字。象征着我被命运夺走的健壮。

    我要变得更强、更奘。这是我此时所想的。

    我害怕自己失去健壮,即使已经失去。

    绝望地开始撸铁。

    李湮柔,经典修仙《鹤鸣仙侠传》中的女配,是全书第一美人,也是男主的白月光。

    最初,男主走上修仙之路,就是为了给她治病,只可惜红颜薄命,终归是没能救回来,这才从女主降格成了女配。

    她死的时候,京城书粉万人同悲,作者弄潮阁主家门口的刀片堆得比山还高。

    只不过这厮忒不要脸,把刀片收集起来全当废铁卖了,还拿卖刀片的钱在京郊换了一套大宅子。

    ……

    总而言之,《鹤鸣仙侠传》就是当下全京城最畅销的,只不过作者隔三差五拖更,从不按时交稿。

    书商走投无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找上我,重金雇我上门催稿。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业界口碑,由此攒来。

    虽然在此之前,我只催过债,没催过稿,但想来应该大差不差。

    于是拿到定金的当天,我就带着手铐皮鞭上门催稿,终于见到了作者的真容——

    《鹤鸣仙侠传》的作者弄潮阁主,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但笑容鸡贼兮兮的俊秀小书生,见我上门催稿,竟然妄图靠色诱我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笑,真当我京城第一女打手是那种好色之徒?!

    ……

    我确实是。

    但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色之徒。

    所以揩够油后,我反手把他关进小黑屋,把我和他铐在一块儿,然后抡圆了胳膊,甩着鞭子唬他更文。

    他挑灯伏案,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嘀嘀咕咕。

    他骂我白嫖,我骂他拖稿。

    他骂我无耻,我骂他拖稿。

    他骂我霸道,我骂他拖稿。

    ……

    他破防了,哽咽着说:「别骂了别骂了,已经在写了。」

    弄潮阁主赶稿赶到三更,我抡着鞭子陪他到三更。

    他放下笔,殷勤地要帮我按摩手臂:「抽累了吧?要不歇会儿……」

    我拿鞭子指着他的稿:「写。」

    他立马回头就写。

    ……

    但写了会儿,他又放下笔,殷勤地问我:「你饿不饿啊?要不一块儿吃碗阳春面?」

    我拿鞭子指着他的稿:「写。」

    这回他崩溃了,开始撒泼,发出蝉鸣般滋儿哇滋儿哇的噪音:「饿死啦——饿死啦——」

    我被他吵得头大,一把掐住他的后颈,押着他去了厨房。

    水开了。

    锅里白雾蒸腾,氤氲得他目光都好似含情,怎么看都有点儿大病,可别是斯德哥尔摩剧情。

    我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作势要抡他,他立马吹着口哨转过头认真煮面。

    阳春面终于出锅了。

    清汤细面撒葱花,流心蛋加猪油渣,热腾腾地冒着气,香得简直要人老命——

    这绝对是我这二十来年吃过最香的阳春面!

    他得意兮兮地问:「好吃吧?」

    我点点头:「确实好,下回还来催你稿。」

    他秒蔫。

    可见爱恨就在一瞬间。

    但阳春面一吃完,我就开始犯困,方觉弄潮阁主其心可诛——

    这厮果然鸡贼,竟然喂我碳水,让我瞌睡。

    「困了就去睡吧。」他晃了晃手腕上的铐子,长长的锁链抖得叮当响,「你看,咱俩绑在一块儿,我也跑不了。」

    见我仍撑着不睡,他竖起三根手指发誓:「保证让你一觉醒来就能看到写完的稿!」

    我困眯了眼,强打着精神追问:「没看到怎么办?」

    他脖子一梗:「不然抽死我?」

    我笑了:「凭什么奖励你?」

    但我还是信了他的鬼话。

    我躺到床上,脑袋一沾枕头,几乎就要睡着。

    而他候在床边,低眉望着我,还俯身给我掖了掖被角。

    那感觉莫名很熟悉,熟悉到我脱口而出:「咱俩以前是不是认识?……」

    可没得到答案,我就昏了过去。

    再醒来时,我京城第一女打手李顽韧,就穿成了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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