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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章:我捂上了他的眼睛 (第1/1页)
我有些黯然,或许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初恋情节,我也说不大清。 Sam注意到我的情绪,问我要不要去露台透气,他一向很敏锐,我欣然答应。 宴会厅外就是露台,倚在栏杆处可以俯瞰全港夜景,偶尔风过,吹得他的外套猎猎作响,Sam张开双臂背靠在栏杆处,讲:“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小时候常常被当做女仔,穿洋裙,戴头花。” 我也学着他的姿势靠着,别头瞥他,看他灯光下双眼潋滟,心想,怎么会不知。 他继续讲:“那会家中也好穷,洋裙都是我妈咪省钱买布缝制出来的,只有一件,逢年过节才可拿出来穿,长大些,我就知道不妥,但是没有办法,我妈咪病了。”Sam抿了抿唇“精神出了问题,治不好的,我还有个meimei,读国中被拐走,她大概就是这时疯的。” 我沉默低头,看来世间对Sam也不大好,我总知他平日洒脱玩闹,就算有伤心事也不会太大,自己可以消化得很好,但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会这样惨重,作为朋友,我很羞愧。 Sam搭上我的肩,捏住我的脸让我抬头,“其实你很像我的阿妹,脸冰但心肠好,最容易被人骗,我很希望你过得好。”他脸色有些凝重“你若是有朝一日想离开去其它地方看一看,可以来找我。” 他的想法倒与我不谋而合,只是语气太慎重,好像我要躲避绑匪变态一样,我拂掉他的手,顺着他的话讲:“好啦,以后有需要一定找你。” 语气轻松。 Sam面色却没有转好,反而更犹豫,甚至有些焦虑,不住地扣着栏杆,过了好一会,像下定好大的决心般开口:“其实。” "俨哥,我找你好久,原来在这里。"忽然有人打断了他的话头,转头看去,发现是郑林。 "你知道老板去哪里了吗,这里有份文件需要他签字。"他边问,边小跑过来。 "我没有看到,你可以去问问其他人。" "我初来这里,大数人都很脸生,我朋友同人打架进了警署,我现在要赶过去,能不能劳烦你帮我把文件给老板。"郑林面色焦急。 "好。"我想他实有难处,况且在荆城他也算是我一手带出来的。 Sam却劈手将文件夺过,丢到郑林怀里“我刚刚看到李原好像就在附近,不如叫他去送,他应该熟悉一些,我好像喝多了,要不你送我回去。” “正好我也要走,Sam哥不如由我来送。”郑林似乎并不惊讶,顺势说到。 “不必劳驾,你不是急着去警署吗,怎么还有空站在这里,想要叫你的朋友在那里跨年吗。”Sam上前一步,挡在我面前,与郑林相对,语气明显不快。 郑林也没有反驳他,只是与他对视,表面并无不虞,内里却隐隐暗流汹涌,郑林虽然现在只是何景云的助理,但归根到底也是二代出来玩票的,并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Sam得罪他属实没必要,我无奈摇头,伸手将二人拉开,从中作和“送份东西也不是难事,况且我现在还没有离职,分内之事。” “怎么霍少不在,说起来霍明方先生与老板也有生意往来,正想一起打个招呼。”郑林突然说。 Sam站直身体,神情突然变得紧张,立马拉着郑林离开,快速对我解释:“我现在头晕得厉害,先回去休息了,明天再联系。” 他的动作被我通通看在眼里,我记得霍明方是霍应淮的舅舅,怎么Sam听了之后反应这样大,似乎在躲他,不知这两位之间又有什么事情。 而且听郑林的语气,似乎与何景云关系不错,看来霍应淮夺妻之路任重道远。 宴会厅没有何景云的身影,我随手揪住侍应生询问,得知他大概是去楼上休息,我又问他何景云的卧室在哪一间,他犹豫片刻,上下打量我之后,点头应允。 看来霍应淮为我定制的这套衣服起了很大的作用,不至于被视为企图攀龙附凤的居心叵测之人,如果当初我明白就这套法则就好了,也不至于会所的大门都进不去。 我心中估量,等将来离港,要不要请霍应淮给我打个折扣,将这套行头买下,但实际应该也无需多费口舌,他对我向来大方。 这些年,我呆在霍应淮身边,虽并没有发生什么实际关系,可他还是给了我许多,不论是珠宝腕表,还是名下的车房,足够我飞到另一个国家,衣食无忧的过完下半辈子。 可是我走之前其实什么都不想拿,如果说我有骨气,不吃嗟来之食,似乎也不大对,毕竟我当初收了圣母玛利亚的卡,后又同意当霍应淮男友。 大概我不想欠他情分,Sam应该会懂我的顾虑,他被扮作女仔,自然也被要求读了不少童话故事,有句话是这样讲的,如果想要同别人建立羁绊,就要承担落泪的风险。 老管家,Sam,何景云那里我都哭过,霍应淮那里最好不要了,平心而论,如果真的有平行时空存在的话,说不准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而不是现在这样尴尬的关系。 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应,拧门把手,发现松动,于是不请自问地进入。 里面并未开灯,满室昏暗,只有落地窗处可以透过几分光亮,床就在旁边,我走近后,发现看何景云果然躺在上面。 他的双眼阖住,眼镜被随意放在搁置在床头柜处,外套皮鞋均未除去,身上酒气浓重,大概是真的喝多来休息。 宴会上婚讯宣布完毕,就有宾客上前将他团团围住,敬酒祝贺,一根针都插不入。 倒是也免去我去做表面功夫,毕竟我实在没有慷慨到面对面去恭喜他,送他一句新婚快乐。 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我都说不出。 我走近,拉开床头灯,昏黄光晕氤氲环绕。 我俯视着何景云的面庞,感到一瞬间的新奇,原来他也有平和温柔,不冷漠算计的时刻。 大概是他没有睁眼缘故,晚宴远远一望,我就知道何景云的眼睛随了何宏恩,不管何宏恩再怎么儒雅和蔼,他的眼睛都是幽深莫测的,像猎人撕咬猎物喉管的眼神,出手便一击毙命,令人顷刻不适。 七年中,我的记忆力越变越差,似乎快要将何景云的面孔都要忘记,有时甚至怀疑他是否真切存在过,我没有与他的合影,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只知道他的家在港岛,孤身来后,多方打探不到,如人间蒸发般隐遁。 无数日日夜夜中,我辗转反侧,攥紧胸前的项链,脑海中一遍遍描摹他的长相,眼睛,鼻梁,嘴唇,一丝一毫都不放过,心中便可生出石破天惊的勇气决心来,那时我大概也想不到,我们的结局如此惨淡收场。 我盯着何景云的脸,久久盯着,忽然想到读过的一句话——“Aprèsmoi,ledéluge” 我伸手捂上了他的眼睛,吻上了他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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